jiun 發表於 2006-3-8 17:14

我記得以前  真愛手扎

輸得起   才能贏得多
笑一笑   煩惱自然消
能在一起是緣份  要分開也是緣份  何必強求

有些忘了
再想想

jasmune 發表於 2006-3-8 18:29

我想到了"好歌有好報"學友自創的名言 ;-)

adaho 發表於 2006-3-9 06:11

http://bbs.ent.163.com/board/index.html?url=http%3A//bbs.ent.163.com/board/rep.jsp%3Fb%3Dzhangxueyou%26i%3D15405%26p%3D0#

原载于1987-2-24《东方日报》撰文:張學友

和羅美薇合作拍了一部電影「痴心的我」,便開始我們的戀情。我想緣分這些事很難估計,以前我從未想過圈中女孩子做我的伴侶,大底因為無法和她們溝通吧。我承認思想比較保守,有時她們的野心之大,無疑是嚇怕人,令人無膽接受她們。

不過,我之所以欣賞羅美薇,便是她比較單純,我想可以用「可愛」來形容她,但是卻因為如此,使人有不成熟之感,這樣也是不適宜在這個圈子發展。

老實說,我從沒有想過這個問題,並非表示我不看好這段感情,而且有些事是無從估計到,正如和我以前的女朋友,我們又怎會想到在四年之後會分手。

所以我和羅美薇是要在一起總會在一起,而且我覺得結婚是一種感覺,當這種感覺不是在腦中出現,而大家覺得也是時候的話,隨時可以結婚,所以我不會去估計自己和別人,只要順着路線發展下去,結果總會令人滿意的。

我曾經和羅美薇說過,當有一日發覺不喜歡我之時,便立刻告訴我,又或者認識另一個男孩子也要給我知道。到時如果能夠挽救便盡力去修補,但是努力之後仍然是無可能再在一起,即證明大家緣份已盡,故亦無謂勉強。

感情銘言一     緣份已盡,無謂勉強 :roll:

原载于1987-3-27《东方日报》撰文:張學友

當我公開和羅美薇的戀情後,引起外間很大的反應,原因是我仍然繼續和以前的女朋友聯絡,所以便被指為拖泥帶水,不夠洒脫。

然而我自己卻有另外的想法。很多人認為愛情終結,即表示連朋友也不能做,但是幾年間所建立的感情,又豈能在一夜之間毀碎呢。

我和以前的女朋友是因為性格不合,加上生活圈子相異,已不能夠再像以前一般融洽相處。

換言之我們之間是沒有愛情存在,不過大家卻仍然關心對方,既如此,為何不能將感情昇華,再把對方視為朋友相待。其實我在決定這件事之時絕不拖泥帶水,早在和羅美薇開始前,我已和「她」提出分手,所以事實上我並沒有一腳踏兩船。

當然,我和她們仍保持聯絡,羅美薇心里面自然不會高興,我亦很明白女孩子心理,不過我多番解釋她知道,如果是繼續和我一齊,唯一的選擇便是相信我,因為除了這個辦法之外,根本不能再做什麼。

我是不能夠和「她」完全沒有聯絡,因為我已把「她」視為我的妹妹,所以自己便好像有一份責任,要照顧「她」,有時遇上某些不開心的事,也會和她傾訴,我知道她永遠是我的朋友,既然如此,又怎能說離開便離開呢。

我還有一個計劃,便是安排她和羅美薇認識,希望她們也成為朋友,以後有機會一起逛街,看電影。

雖然,我這個構思,至今還未實行,但,我相信始終有一天可以做得到,因為,我堅信人與人之間相處,不一定是拍拖的。

我想很多人會說我「發癲」,其實這也並非大不了的事,因為現在人的思想不同,我常認為不做情侶,一樣可以繼續做朋友。

感情銘言二    不做情侶,一樣是朋友 :-?

jiun 發表於 2006-3-9 12:44

學友的銘言還真不少
不過應該還有
大家在想想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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