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cky 發表於 2012-11-29 12:55

張學友上庭指證菲傭做賊→於 2006-12-08 08:31:23

發表者: jacky 於 2006-12-08 08:31:23 (404 人閱讀過)

            張學友上庭指證菲傭做賊
2006-12-8  

【大公報訊】涉嫌在著名歌手張學友寓所作閉門家賊的菲傭,昨日在東區法院提堂,張學友本人亦親自到場作供指證懷疑家賊。

被告菲傭CatacutanPreslyn-saga(三十歲),被控兩項盜竊罪,包括在張學友位於淺水灣的住所分別偷去三張相片及一封信,被告堅決否認兩項盜竊罪,並選擇答辯。被告於本年二月開始替張學友打工,主要職務為清潔,打掃及燙衣。她在作供時表示,自己本身是張學友的「fans」,她是在房內打掃期間,將丟在地上的幾幅照片拿去作為紀念,當時她已決定辭職。

被告聲稱,事主的另外幾名家傭對她處處針對,並有心陷害她,包括向張學友指證她使用家中的電腦,存心偷去相片等等。被告表示,曾向張學友提出辭職,並已交上一個月通知的離職信,但事主竟向她提出挽留,並表示不用交還那幾張照片。

張學友作供時表示,他在六月搬往位於司徒拔道的新居,豈料家傭竟趁火打劫,從主人房偷去幾張屬於他及羅美薇的私人照片及一封私人信件。跟被告為同事的另一位家傭向主人投訴,聲稱看見被告在主人房內偷相,並收藏在工人房內。張學友大感懷疑,隨即翻看家中的攝錄機影帶,竟發現被告在沒有批准的情況下,使用過他的私人電腦。張學友表示,幾件事件加起來,使他感到非常不安及無奈,但在沒有足夠人手的情況下,並沒有即時解僱被告,待至本年八月二十七日才正式與被告對質並解僱她。

張學友說,被告遭解僱後,由其經理人公司經理朱維玲看管下執拾行理,朱看見被告的手袋內竟藏有一封張學友的私人信件。張學友其後跟被告對質,並報警將被告拘捕。

案件押後到明天繼續審訊,被告獲准繼續保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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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:張學友出庭指證菲傭偷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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