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cky 發表於 2012-11-29 12:53

"做人要對的起良心"張學友拒做房產代言人→於 2006-10-20 19:49:19

發表者: jacky 於 2006-10-20 19:49:19 (431 人閱讀過)

            "做人要對的起良心"張學友拒做房產代言人
新華網雲南頻道 ( 2006-10-19 )

    張學友日前在北京為自己代言的某手錶站台做宣傳時透露:此前有一個拿著300萬元的房地產代言找上門,但他覺得很多人花一生心血來買一套房子,如果他們是因為看到自己的代言而買了房子,萬一房子不好就是害了別人,便拒絕了房產商的請求。

    張學友的此番表白,並無驚世駭俗的大道理,概而言之就是「做人要對得起良心」。是啊,比如普通百姓要購買一套住房,那都是全家人勒緊褲帶節衣縮食積攢出來的血汗錢,倘若代言的房產真的問題嚴重,你代言人倒是輕鬆地揣滿了自己腰包,卻人家的終身心血就因此付諸東流,這不悲慘嗎?作為坐擁豪華的張學友仍然固守做人的基本德操,確實難能可貴。

    再看看我們身邊的某些明星或名人,只要商家願意出資,又有什麼東西不敢代言?舉凡療效言過其實的醫院藥品、明顯騙人的保健用品藥物、甚至假冒偽劣的各種商品,都敢於「見錢必代」。即便有些把戲日後被公眾戳穿和詬病,也表現出「臉不紅、心無愧」的昂揚姿態!

    平心而論,咱們身邊的有些明星或名人,其經濟生活狀況雖然不比張學友更優裕,但總比普通百姓高出很多卻是不爭的事實。而有些明星名人的收入和積累,也不見得就少於張學友。可為何還是在代言做廣告問題上「絕不講良心」呢?據我看,就是這些人的素質原本就低劣,這些人原本就沒有具備起碼的道德良知感。於是,當他們面對金錢誘惑時,想到的就僅僅是自己的利益、自己的享受,而對是否會因此傷害他人,是否對得起良心,根本不會在意——只要我自己的腰包鼓漲起來了,只要我自己能坐享其成了,你受害者的悲哀與我無關。

    作為社會公眾人物的明星名人,因為具有事實上的「社會公信力」,因而也就具有引導社會生活潮流和消費潮流的力量,則明星名人能否做到謹慎代言,便是對明星名人道德良心的考量標準。張學友以自己純正的道德良心向社會交出了滿意的答卷,而我們身邊的某些明星名人呢?縱然他們在公眾面前的表白美妙得天花亂墜,但他們的行為卻在不斷自摑耳光。

    咱們身邊至今忍讓洋洋得意的明星名人們:當你們將掙某筆錢之前,也不妨像張學友這樣摸摸自己的良心——掂量掂量自己所代言的東西、所做的某件事情,是否有害社會和他人?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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